平路專欄:愛的還是繁體字(之1,2,3)
這次四川地震,溫家寶總理考察災區,去到北川中學的安置點,轉頭在學生的黑板上寫下「多難興邦」,那是令人 容的場景。
「多難興邦」,出自古籍中的故事(來自《左傳》:或多難以固其國,啟其疆土),正因為聯繫 歷史文化,此時此刻,充滿了澎湃的感 力。「多難興邦」,那是我們民族歷經艱辛終於能夠復興的真義所在,往前看,中華民族賴以往前走的也是這四個字。
盯 良久,我盯 照片,聚精會神地看黑板上那個「難」字。我個人的偏好,或者跟本身小時候認字的記憶相牽扯,看到繁體的「難」字,腦海中立即浮出「災難」的聯想,然而簡體字變成了「難」,太簡單了。
我喜歡「難」,我不喜歡「難」。一般來說,我總認為繁體字比簡體字,看起來細緻。對我,最挫折的就是這種牽涉到美感的視覺經驗,譬如「雞蛋」,想到了雞毛蓬鬆鬆的老母雞,一旦變成簡體的「几旦」,那樣的實體感(其實是象形的造字原則)不見了。譬如「麵包」,飽飽脹脹,帶 香味的兩個字,變成簡體的「面包」,就很扁平,一點意思都沒有。
譬如說,中華的「華」,「華」字 面的花花草草,存 跟「花」的諸般聯繫,而「春華秋實」也可以是一個飽含感情的字彙。一旦改成為簡體的「華」,「化」加「十」,似乎少了甚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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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到「多難興邦」這個成語,繁體的「難」轉為簡體的「難」,保留了旁邊的「隹」,還保留在造字之初,「難」跟「鳥」相關的出處。至於同樣以「隹」為部首﹙同樣是跟「鳥」相關的出處﹚的「離」字,繁體的「離」轉為簡體的「离」,原先「離」跟黃鸝鳥的關係不見了。
我不是文字專家,不懂太多文字學的道理,心 的疑惑在於:自己對繁體字的偏愛,因為敝帚自珍的美學,或者是有更正大的理由?
換句話說,倒不是擔心簡體字簡化的過程削減掉中文的造字原則﹙一點點擔心﹚,最擔心的其實是一般人遺失了理解古籍,也就是理解中華文化之美的一把鑰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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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一篇專欄,從這次四川地震,溫家寶總理在災區學校的黑板上寫下「多難興邦」談起,談到對我而言,「難」跟「難」字在視覺美感上的不同。同樣地,中華的「華」,「華」字?面的花花草草,存?跟「花」的諸般聯繫,而「春華秋實」也可以是一個飽含感情的字彙。一旦改成為簡體的「華」,「化」加「十」,似乎少了甚麼。究竟少了甚麼?
少了甚麼?或者因為自己童年的識字經驗,換句話說,我是個偏心的人,心情上多少已經偏頗。其實,公允地看,簡體字並不是一無是處,譬如說,塵土的「塵」,滅火的「滅」,都簡得頗有新意;有一些簡體出自草書,譬如,「書」之於「書」,就簡得兼具美感。另一方面,覆蓋了多少年的歷史塵垢,繁體字也有諸多問題。某些繁體字早已經生僻難認,脫離了現代人的生活範圍。據我懂得文字學的朋友告訴我,繁體自造字之初,碰到的問題跟今天一樣,永遠是文字的發明趕不上文明的進步,必須在原來的文字加上新的詞義而成為引申義,因此中文?有太多的多義字。一方面豐富文字的內涵,另一方面,卻也增添了學習的困難。
也是為了漸趨繁複的生活情況吧,在造字之初,還做了更有趣的彈性延伸。舉例來說,例如「昏」,本義是結婚(古代婚禮都在黃昏舉行),後來這個「昏」字,被拿來當作黃昏的昏使用,結婚的「昏」則加了「女」字部來做區分。「莫」字也是,本來莫字就是黃昏,看看這造字的原則多麼可愛,「莫」本來是「日」掉到草叢?(「莫」字?的上「艸」下「大」都是草,這?的「大」在小篆寫成「艸」),後來「莫」移作他用,形容黃昏的「莫」就加一個日,成為「暮」。
上篇專欄提到,在造字之初,沒有黃昏暮色的「暮」字,本來「莫」字就是黃昏,而那時造字的原則多麼可愛,「莫」本來是「日」掉到草叢?(「莫」字?的上「艸」下「大」都是草,這?的「大」在小篆寫成「艸」),後來「莫」移作他用,形容黃昏的「莫」就加一個日,成為「暮」。
我懂得文字學的朋友還開玩笑地說,你瞧,古人把「暮」多加了一個太陽,變成二個太陽,難道在預言,地球未來的天氣變遷,黃昏將愈來愈熱?
文字真的好玩,而古籍?的《說文解字》也是一本有趣的書,即使我看得似懂非懂,都覺得古人在造字上的想像力有趣極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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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文字的認識愈深入,發現了更多絲絲縷縷的牽連(也就是文學聯想),其實,也就是這樣的趣味,讓我寫篇散文像做衣服一樣,在燈下一點一劃,拆拆補補,字義之外,還兼顧幾個字放在一起,字形上的疏淡得宜。
許多作者都有過這種感悟:文字,到頭來,竟然是自己真正的居所。
平路
平路是筆名,路平是原名。小說家,專欄作家。曾任報社主筆,並曾在新聞研究所與藝術管理研究所任教。原籍山東,出生於台灣高雄,旅居美國多年,目前主持光華文化新聞中心。重要著作包括長篇小說《行道天涯》、《何日君再來》等,居港後著作有《讀心之書》、《浪漫不浪漫》等。
但另一方面,我有所質疑,我心?的疑惑始終在於:自己對繁體字這個「居所」的偏愛,因為敝帚自珍的美學,或者有更正大的理由?
我在小聲質疑,問起來心虛,又因為選擇的是寫字的生涯(作者,以英文翻譯,所謂WRITER,直譯就是寫字的人),遇上這個議題反而不能夠理直氣壯。
必須有更多的學理來證明——比起筆畫簡單的簡體字,到底繁體字好在哪??
譬如說,有些教中文的老師從實務經驗?得知,簡體字跟原先造字的法則隔得太遠,無法舉一反三,教起來反倒困難;而在閱讀上,人們是用眼睛來接收訊息,接受到的是整體的圖像,簡體字筆劃之間的差別太小,在辨識上反倒容易混淆。
舉出更充分的證明之前,還是趕緊承認,從小學的是繁體字,我始終是偏心的。我私心?的盼望……是讓所有用中文的人在繁體字的基礎上再度「書同文」:只因為在我眼中,繁體字耐讀、好看、適合推敲,字的形狀隱含?繁複的聯想。